二00八年第四期《化学检验》国家职业资格 暨第四期室内环境检测技术培训班近期举办
为进一步提高化学检验及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全面贯彻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相关标准规范,中科协工程学会联合会室内环境专业委员会定于在全国范围内招生,举办二00八年第四期《化学检验》国家职业资格暨室内环境检测技术培训班。并于即日起开始招生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化学检验、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人员; 2、化学检验、室内环境检测实验室的化学分析、色谱分析检测人员; 3、已获得化学检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准备参加技师考评的人员; 4、需要学习室内检测技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 5、正在或准备开展室内环境检测治理业务的人员; 6、准备进行化学检验以及室内环境实验室组建和认证的单位负责人。 7、其他希望取得化学检验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室内环境标准(GB/T18883-2002 、 GB50325-2001); 2、甲醛检测(酚试剂法)、氨检测(靛酚蓝法)、苯检测(热解吸气相色谱法)、TVOC检测(热解吸气相色谱法)、氡检测(现场检测方法)操作技术,现场取样技术及检测报告编制; 3、甲醛标准溶液的标定操作;比对试验操作技术要点及评价方法; 4、室内环境检测治理企业的市场运作和实验室组建、认证,室内环境保护、净化产品及实用技术。 根据需要,可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化学检验实验室(室内环境检测)仪器设备(含玻璃仪器)、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等投资预算及清单;计量认证文件样式(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和管理表格);室内环境污染治理产品和技术相关资料。
三、职业资格培训、考核鉴定 1、以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为主,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 2、室内环境检测培训:由具有室内环境检测丰富检测经验的专家教授、高级工程师主持集中培训,并示范操作; 3、按两大检测岗位(光度分析、气相色谱分析)分别进行系统性专业训练; 4、进行从采样开始的全程检测训练,掌握操作要领,提出原始记录,正确计算分析结果,编制检验报告; 5、在集中培训前,要求学员自学上述培训内容及相关知识,并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和撰写的环境检测技术总结、监测技术论文等内容进行答疑、研讨; 6、职业资格培训主要由专业教师集中面授和重点串讲,由职业资格鉴定部门委派专业考评员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 7、室内环境检测治理业务培训以授课或考察、交流为主,对实际运作进行交流、研讨。
四、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中、高级报考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确定申报级别。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由培训中心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五、结业发证 报名人员,经自学和集中培训后,进行理论知识、实操考核鉴定,成绩合格,可按申报的职业级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发的《化学检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化学检验岗位工作的通用性,是持有者从事室内环境检测治理职业的资格凭证,也是室内环境检测治理人员就业上岗、应聘同类岗位工作的主要依据。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者,可申请参加《化学检验》技师的申报评审鉴定。
六、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和训练时间共六天,需要延长培训时间的可免费培训。 二00八年第四期《化学检验》国家职业资格暨室内环境检测治理技术培训班集中培训、考核鉴定时间,定于2008年10月19日~10月24日在北京举行(10月19日全天报到),即日起,可报名参加培训。
七、培训费用 申报高级职业资格收费:2000元;申报中级职业资格收费:1800元。上述费用含报名费、上机实操费、资料费、会务费、鉴定考务费等。
八、报名联系方式 参加培训报名者,可以通过下述联系电话号、QQ号和联系人接洽。 联系电话:010-68347855-204 联系、咨询培训的留言方式:QQ号 :45860181 联 系 人:左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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