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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崩溃”是危言耸听的伪命题 
张元端 发表于 30/5/2010 PM 3:14:00

翻翻前几天的旧报纸,看到登在同一版上的两篇文章,一篇是《中国楼市不会马上崩溃》,另一篇是《中国应做好楼市崩溃的准备》。虽论据有差,但立论的根本都认为中国楼市是有崩溃的一天的。

看到说得那么严重,我便动了研究之心。首先是查字典,《新华汉语词典》对“崩溃”的解释是:“被完全破坏,彻底垮台。”

那么,以上两文讲的“楼市崩溃”的定义是什么呢?沒有明言。于是我又到网上去查,也大多是只见名词,定义则阙如。只见到一家涉足中国楼市的外国企业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将崩溃定义为销售价格和成交量同时出现大幅下跌

于是我心稍安,他们讲的只是楼市交易“量、价齐跌”,与“崩溃”定义的“被完全破坏,彻底垮台”不可同日而语。

回顾中国楼市,价格涨涨跌跌的变化从未停止过。过去曾出现过“楼市崩盘”的说法。对此,我曾写过一篇《莫把楼市当股市》的小文,认为两者不可类比。

兹再抄录其中的一段:“所谓‘崩盘’,本来是指‘股票、期货的市场行情大跌而彻底崩溃’,是虚拟资本市场的经济现象。而房地产市场是实体市场。股市活动方式完全是‘炒股票’,买进卖出以获利或赔本;楼市活动方式大部分是购房自住,只有小部分是买进卖出。股市崩溃时,股票价格再下跌也没人买进;而房地产价格一旦下降,就会有更多的人来买。这是因为,不买股票,人们照样可以生活下去;而没有住房就无法生活。这是绝对不一样的。房地产市场不会出现彻底崩溃的现象。即使价格下降,那也不是‘崩盘’,只是市场行情起伏而已”。

时下“崩盘说”已不多见,但却更加直接地称作“崩溃”。而他们的定义又与“崩溃”的本义相去甚远,因而是一个伪命题。

列宁说过: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但愿我们的楼市评论家们不要“多走一小步”,则楼市幸甚,国家幸甚。

 

(二)

中央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学习125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1214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仔细领会:

1、“当前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重点”。

2、“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3、“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要“按照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的原则,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4、“重点是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5、四项措施的出发点是调节供求关系。这是调控市场的基本原理和通常手段。

“增加有效供给”的措施如: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引导购房需求的措施如: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只要我们把以上各点联系起來,通盘考虑,正确和深刻地理解两个会议的精神实质,就能体会到,从总体而言,政策方针并没有大的变化。但对于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将会采取必要的调控措施加以遏制。

从而,对明年楼市的走向作出比较允当的判断,对一些政策出台的必然性就会加深理解,而不被任何“危言耸听”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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