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我国房价走了一个U字形。2007年涨得比较高。2008年遇到金融危机,交易量和房价有所回落。2009年初楼市仍然低迷。应对金融危机以后,从4月份开始,房地产景气度一路扶摇直上,到年末出现交易“量、价齐升”,尤其是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进入2010年以来,房价仍然呈惯性的“翘尾巴”趋势。
在此过程中,国家不停地在进行楼市调控,有关部门政策频出。总的出发点是调节供求关系。众所周知,这是调控市场的基本原理和通常手段。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首先是 “增加供给”。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提问、谈到工矿区改造时说:“我们这次解决房屋问题,首先要增加供给”。我体会,这不仅是针对工矿区改造而言,而是对解决住房问题的全局所讲的。供求关系是市场的根本问题。只有增加供给,才能加快实现“住有所居”;也只有增加供给,才能有利于平抑房价。
目前在增加供给方面采取的措施有:实行“市场和保障两条腿走路”。当前特别是加粗“保障”这条腿。包括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等等。并要求严格执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土地、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其次是“引导需求”。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期”,城市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因外来人口较多,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再加上投机性购房的增加,必然推动房价的上涨。但一定要能够控制在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上。这就要对需求进行有力的引导。
目前在引导需求方面的措施如: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快普通商品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倡导住房租赁消费,实行“租房、买房两条腿走路”;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等等。
总之,楼市调控是围绕着改善供求关系这个基本出发点而展开的。目前,楼市调控是多个部门协同作战。这就要求按照这个基本出发点,对政策的设计进行通盘的考虑和评估,多出台一些有利于缓和供求矛盾的调控政策。
例如,如何看待“地王”现象?所谓“地王”,是指一个宗地总价或楼面地价在国内或某个地区内为最高。在土地招拍挂制度下,这种“第一”恐怕始终是会出现的。但是否为此就要求一些国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呢?如果真能得到执行,无疑就会减少供给。而如果换个思路,要求这些国企带头开发保障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是否更有利于增加供给呢?
又如,为了抑制房价暴涨,是加大土地供应,还是停止土地供应呢?从调节供求出发,显然应采取前者。
诸如此类的政策,都要权衡利弊,以免出现南辕北辙之憾。 |